太原:安全生產掛牌責任制將擴大到各行業
作者:發布機構:太原市政府網站 發布日期:2012-11-15
11月14日,太原市政府發出通知,決定繼去年率先在煤礦、尾礦庫、危險化學品三個重點行業實行安全生產掛牌責任制之后,將該制度覆蓋我市所有行業重點企業(單位)、重點項目及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企業(單位)和區域。
據了解,實行該制度的目的是為進一步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政府安全監管責任。按照要求,市、縣政府和開發(園)區管委會掛牌責任人要督促安全監管部門和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依法履行掛牌單位責任,并定期檢查掛牌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組織有關部門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市直有關部門掛牌責任人要監督指導掛牌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定期檢查其安全生產情況。
掛牌單位責任人則要依法依規組織生產經營和建設,建立完善安全生產體制機制,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安全投入滿足安全生產需要,加強日常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制定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組織應急演練,并將日常安全檢查與定期隱患排查相結合,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掛牌單位及掛牌責任人確定后,將統一向社會公布。該制度正式實行后,凡不按規定掛牌的,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約談,并在全年安全生產目標考核中扣除相應分值。掛牌單位未認真履行掛牌責任,發生一般安全生產事故的,將取消年度評先評優資格;發生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的,將對掛牌責任人依法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