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臺化工企業安全生產禁令“五十條”
作者:發布機構: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發布日期:2013-02-19
近日,從江西省安監局獲悉,為進一步規范化工企業日常安全管理,提升企業安全管理水平,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在借鑒原化工部四十一條禁令和總結近年來該省化工企業管理經驗教訓的基礎上,2013年1月31日,該省制定發布了《江西省化工企業安全生產五十條禁令》。
據該省安監局負責同志介紹,出臺《禁令》的背景主要是考慮到,該省危化品企業具有規模較小、布點分散、民營企業居多、基礎相對薄弱等特點,一些企業特別是個體、民營企業沒有從事過化工生產的經驗,對化工行業的特點、規律及相關規定不夠熟悉,在現場管理、職工培訓、動火作業、設備檢修等方面安全管理制度還不夠健全、責任制還不夠落實,尤其是近幾年全省危化品事故多數都是企業管理薄弱造成的教訓。為此,江西省安監局經過深入調研,多方論證,反復修改,廣泛征求企業、職工、專家意見,歷時近一年才于近日出臺該《禁令》。
據了解,《禁令》共分六部分,主要內容為生產廠區十二個不準;操作工的六嚴格;動火作業六個禁止;進入受限空間的八個必須;危險裝置、場所必須設置的八類安全設施;危險物品儲運十個不準。其中包括不準在廠區內吸煙、不準未成年人進入生產區內、不準使用汽油等易燃液體擦洗設備和衣物等職工容易忽略的安全問題,進一步了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了安全生產主任,強調了勞動紀律。《禁令》的出臺,必將對規范該省化工企業安全生產行為、營造濃厚的安全生產氛圍、促進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提高企業安全管理水平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為確保該項工作落到實處,該省明確規定,全省各級安監部門要把積極推行《禁令》作為加強化工企業安全監管的有力抓手,充分利用專題會議、舉辦相關培訓班、廣播媒體等形式,加強對《禁令》的宣貫,并將《禁令》作為各種安全教育培訓、實施安全標準化創建工作的重要內容,按照宣貫、實施、執法檢查等三個階段組織實施,進一步創新安全監管方式,提高監管實效。該省還要求全省各化工企業要將《禁令》作為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提高企業管理水平的重要舉措,組織全體員工認真學習熟悉《禁令》,列入廠、車間、班組崗位培訓的必需內容,將《禁令》制作成公告牌進行宣傳,大力營造貫徹落實《禁令》的安全文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