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藏匿煙花爆竹,4人行拘!6人問責!擬獎舉報人13500元!
作者:本站發布機構:湖南應急管理發布日期:2023-09-22
7月26日,湖南省應急管理廳接到群眾舉報投訴稱,瀏陽市棖沖鎮青一興水產養殖基地(原退出企業天龍花炮廠)內部分倉庫涉嫌非法儲存煙花爆竹。湖南省應急管理廳迅速指派相關人員前往現場,核實后向長沙市應急管理局交辦。長沙市應急管理局立即派出執法人員,協調瀏陽市公安、應急管理等部門及屬地鄉鎮相關人員前往舉報地點調查,發現青一興水產養殖基地(原天龍花炮廠)2間倉庫中存有大量煙花爆竹成品。瀏陽市公安機關當場對倉庫內非法儲存的煙花爆竹依法查封扣押。
省、市領導高度重視并對此案作出批示,要求全面排查整改,盡快從嚴查處;湖南省應急管理廳多次調度案件查處情況;長沙市應急管理局督促瀏陽市迅速成立由瀏陽市公安局、應急管理局、農業農村局、花炮中心等單位為成員的專案調查組,對該起案件展開調查,要求從速從嚴頂格處理涉案企業及相關人員。
經調查核實,今年初,棖沖鎮青草村居民劉某奇租賃退出花炮企業原天龍花炮廠成品倉庫4間成立青一興水產養殖基地,其中1號、2號倉庫用于水產養殖。2月、4月劉某奇將閑置的2間倉庫分別出租給黃某和袁某平。黃某、袁某平、廖某振雇傭未辦理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的貨車,陸續運入并儲存煙花爆竹產品共計33179件。
目前,劉某奇、黃某、袁某平、廖某振4人因涉嫌非法儲存危險物質,已被瀏陽市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并以涉嫌危險作業罪立案偵查。
某鑫煙花貿易有限責任公司在許可證載明的儲存(零售)場所外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涉嫌違反了《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由長沙市應急管理局予以立案調查,擬給予該公司3萬元的頂格處罰,并暫扣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
某樂鞭炮煙花有限責任公司、某隆鞭炮煙花制造有限公司2家生產企業涉嫌向未取得零售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銷售煙花爆竹,且未執行如實記錄煙花爆竹流向登記制度的行為,涉嫌違反了《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由瀏陽市應急管理局予以立案調查,擬給予2家生產企業3萬元的頂格處罰,并延遲復工復產。
同時,對履行“打非治違”屬地監管職責不到位的相關鄉鎮和單位提出問責意見,對未正確履行工作職責的6名干部及工作人員予以追責問責。
根據相關規定,省應急管理廳擬發放13500元獎勵案件線索舉報人。